課程名稱 |
刑法分則 Criminal Code-kinds of Offenses |
開課學期 |
111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司法組 |
授課教師 |
薛智仁 |
課號 |
LAW2055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25200 |
班次 |
|
學分 |
4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星期四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萬2201萬2201 |
備註 |
與科法所合開。科法所請選「A41M0210」。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10人 |
|
|
課程簡介影片 |
|
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|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|
課程概述 |
刑法分則係指立法者所規定的各種犯罪類型,法條體系主要是根據保護法益的種類所構成。不同於刑法總則係處理刑法各罪的共通原理或概念,刑法分則著重在各罪的立法政策與構成要件解釋。由於各種犯罪涉及的社會領域多元,從安樂死的醫療倫理爭議到貫徹吏治的貪污犯罪,各有其社會現實與規範邏輯,刑法分則的學習與研究看似不像刑法總則那樣強調邏輯性,卻引導法律人更貼近多樣的社會現實思考刑法的界限。因此,本課程將選擇重要的罪名進行說明,提供同學進一步思考的基礎。 |
課程目標 |
本課程的目標是以學說與實務為素材,引導同學掌握各種重要罪名的立法政策、保護法益與解釋方向。由於刑法分則與社會變遷具有直接關聯性,其修法頻率甚高,故本課程亦將帶領同學理解修法趨勢。 |
課程要求 |
本課程期待同學全程出席,共同思考與討論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|
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|
指定閱讀 |
待補 |
參考書目 |
許澤天,刑法分則(上)(下),5/4版,2023年,台北:新學林。
陳子平,刑法各論(上),5版,2022年;(下),3版,2020年,台北:元照。
盧映潔,刑法分則新論,18版,2022年,台北:新學林。
古承宗,刑法分則--財產法益篇,2版,2020年,台北:三民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末考試 |
100% |
實例題一至二題,評分標準包括答題架構、爭點意識、學說實務、個人說理完整性與一貫性。 |
|
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|
上課形式 |
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 |
作業繳交方式 |
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 |
考試形式 |
書面(口頭)報告取代考試 |
其他 |
由師生雙方議定 |
|
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2/21,23 |
殺人與墮胎罪 |
第2週 |
2/28,3/2 |
傷害罪 |
第3週 |
3/7,9 |
遺棄罪與肇事逃逸罪 |
第4週 |
3/14,16 |
妨害自由與性自主罪 |
第5週 |
3/21,23 |
妨害名譽信用罪 |
第6週 |
3/28,30 |
妨害秘密罪 |
第7週 |
4/4,6 |
竊盜與侵占 |
第8週 |
4/11,13 |
詐欺罪 |
第9週 |
4/18,20 |
特殊詐欺罪與背信罪 |
第10週 |
4/25,27 |
強盜罪與恐嚇取財罪 |
第11週 |
5/2,4 |
毀損罪 |
第12週 |
5/9,11 |
贓物與洗錢罪 |
第13週 |
5/16,18 |
公共危險罪 |
第14週 |
5/23,25 |
偽造犯罪 |
第15週 |
5/30,6/1 |
貪污犯罪 |
第16週 |
6/6,8 |
妨害司法罪 |
|